关于授予邯郸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等3个单位(社区、乡镇)“零酒驾”示范单位的通知
" Z; F. I3 C$ Z# @: w) T0 m' h0 E* E各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,冀南新区、邯郸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,市交安委各成员单位:
& V* ]. ]0 k' |$ ~3 ^7 Y+ L根据河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关于2021年全省“零酒驾”创建活动工作要求,我市按照创建标准精心组织,经自下而上申报、推选、评比,确定2021年第三季度3个“零酒驾”创建单位(社区、乡镇),具体名单附后。希望被授予单位(社区、乡镇),继续保持创建标准,做好榜样示范。同时希望其他单位(社区、乡镇)向示范单位学习,争先创优,早日创建达标。
; ^7 |$ E; p7 q: r( [附:2021年第三季度“零酒驾”示范单位(社区、乡镇)名单 * U! c9 r) V Y" R7 D
邯郸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7月26日
( c; G! G( z0 H2021年第三季度“零酒驾”示范单位 (社区、乡镇)名单
) j4 Y5 a2 I+ t2 C! j, Z一、“零酒驾”单位 邯郸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二、“零酒驾”社区 丛台区和平街道办事处沁河社区 三、“零酒驾”乡镇 永年县东杨庄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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