磁县滏阳河(东武仕水库至107国道段)生态修复工程(一期)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磁县广源水利水电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拟建设“磁县滏阳河(东武仕水库至107国道段)生态修复工程”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、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和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)的有关要求,现对本项目进行公众参与有关信息公示,公示信息如下: 一、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、项目名称:磁县滏阳河(东武仕水库至107国道段)生态修复工程(一期) 2、工程性质:新建 3、项目投资:项目总投资20358.49万元。 4、建设地点:项目位于河北省邯郸市磁县境内,起始于东武仕水库溢洪道与电站尾水渠交汇口(桩号0+700),末端为107国道(桩号10+250),全长9.55km,沿途流经西槐树村、龙王庙村、南磨村、响水亮村、尹家桥村、固城村等村庄。 5、建设内容:河槽疏浚扩挖9.55km,修建巡河路17.1km,险工防护0.6km,修建桥梁4座,重建提水泵站15座和生态缓冲带建设,本次设计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。 二、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:磁县广源水利水电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:王工 联系电话:15613088166 电子邮件:824099180@qq.com 三、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编制单位名称:河北润和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四、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本网页附件下载或通过生态环境部网址(http://www.mee.gov.cn/xxgk2018/xxgk/xxgk01/201810/t20181024_665329.html)下载。 公众意见表填写完成后可通过信函、电子邮件等途径将提交给建设单位,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。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。 五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即日起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完成前,公众均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、电子邮件等方式,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和看法。 公示单位:磁县广源水利水电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; s0 h; b# d f5 e- J; `
2024年4月30日 ; a; j0 \% q6 ]# o* w, 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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